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威残联【2017】2号)、 关于印发 《威海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0年修订版)》和《威海市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威残联〔2020〕10号)、关于印发《威海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第五版)》的通知。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威海华体会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残疾人联合会(威海华体会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三、办理条件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地户籍;(2)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3)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4)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须具有经区户籍且持有经区残疾人证。
四、工作流程 (一)儿童康复服务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机构同意接收函、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乡镇、街道残联现场或网上提出康复救助申请。(二)成年残疾人康复服务申请: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交申请并上传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三)县级残联通过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的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转到辅具适配机构或康复机构。(四)辅具适配机构或康复机构预约好时间对申请人进行辅具适配或康复服务。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办理时限 即办件七、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山东省威海华体会官方版网站登录入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二)电话咨询:0631—5988862